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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国际商务城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16-10-17 08:39    作者:admin    点击:1455次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国际商务城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安厦采公[2016]16号
一、标段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国际商务城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安厦采公[2016]16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渗蓄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推进我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本工程为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咨询服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分别为建设小区类和道路、公园与防洪类,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了解常州市新北区本地气候、降雨、土壤的渗透、雨污水管线规划及建设基本情况、地下水的情况,有海绵城市相关理论知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成功后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符合资格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205室(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报名资料(有效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投标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连续三个月;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5、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②规定报名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报名不成功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报名成功后现场现金缴纳)
招标文件领取: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成功投标人的指定电子邮箱
五、投标保证金
获取文件后投标人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标段,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换取相关收据凭证),凭银行进账单到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换取)
开户名称: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325910182600034893(进账备注写明某某工程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六、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需要时招标人负责协助。
标前会时间:2016年1026日 14:00时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715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暨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受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管委会1508会议室。
*注:本项目只接受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冯秋霞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9-8522503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招标人联系人:蒋晟
联系电话:0519-85178949
 
 
 
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国际商务城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安厦采公[2016]16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现委托               委托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职称、注册专业、资质等级:
 
 
委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委托人签字:
 
*注: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2、本表应按标段分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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